离散数学(四)——关系

一、关系的基本概念
1.有序对与笛卡尔积
以往我们总是见到“一个点处在平面 上”之类的表述,粗略地理解为一个由两个垂直的实数轴张成的平面。笛卡尔积实际是生成一个以有序对作为元素的集合,放到平面几何中来说,上述的粗略理解倒也正确。
有序对由两个元素 构成,记成 。与集合的无序性不同,尖括号内元素的次序会影响结果。准确地说:
而两个集合 间的笛卡尔积记成 ,定义为:
显然在大多数情况下 。笛卡尔积既不满足交换律也不满足结合律。但是,笛卡尔积与集合并有分配律:
2.关系
一个关系我们通常用大写字母 来表示,它亦是一种集合,取的是两个集合的笛卡尔积的子集,即 。如果 ,那么我们称 是集合 上的关系。
对于 中的元素 ,如果它是 中的元素,那么就称 和 具有关系 ,可以记为 。可以结合比较常见的关系——比如实数域上的相等 ——来理解。而从“相等”这个概念出发,我们引申出恒等关系,这种关系只存在于一个集合 及其自身的笛卡尔积 中,记作 :
关系除了可以用集合的表示方法来表示之外,在元素较少的情况下也可以用有向图来表示。例如,有序对 在图中表示为顶点 指向顶点 的一条有向边。当然我们也能用更加“数学化”的关系矩阵来描述。假设集合 ,而它们有一个关系 ,由此唯一确定一个 的布尔矩阵 。记这个矩阵第 行 列的元素为 ,那么若 与 具有关系 ,则 ,否则 。
例如,恒等关系只是一个集合上的关系,因此恒等关系的关系矩阵必然是一个方阵;而恒等关系中都是自己对自己的关系,因此恒等关系矩阵的对角线上都是 、其余都为 ,也即是一个单位矩阵。
二、关系的基本运算
1.逆关系
所谓的逆关系,就是将关系 中的每一个元素 都替换为 ,记为 ,即:
显然,对一个关系逆运算两次可以回到自身,即 。
并且,逆运算保持子集关系,即假设关系 ,若 ,则 。
另外,逆运算与集合的交或并是可交换的:
>所谓可交换性,是指两种运算间,不论先做哪种运算,最后得到的结果都相同。
2.复合
假设两个关系 ,显然我们能通过 得到一个新的关系使其是 到 的关系、剔除掉中间的集合 。称这种运算为复合,记为 :
>按照常规的思维来说,既然是取 的第一个元素、 的第二个元素,应该记作 才对。因此请注意这里关系复合的记法与常规思维的不同。
关系复合不满足交换律,但满足结合律,即 。
关系复合还保持子集关系。假设有四个关系 ,且 ,那么 。
同时,如果 ,那么 。另外:
3.用关系矩阵表示关系的运算
假设有两个关系 ,分别对应关系矩阵 ,这两个矩阵中的元素分别记为 。
(1)
只需将两个关系矩阵做逻辑或运算即可,即 ,即将两个矩阵对应位置的元素作或运算即可。
(2)
只需将两个关系矩阵做逻辑与运算即可,即 ,即将两个矩阵对应位置的元素作与运算即可。
(3)
的关系矩阵使用特殊的减法运算: ,这个减法定义为只有 减去 才等于 。即:
(4)
逆关系的关系矩阵就是原关系矩阵的转置,即 。
(5)
关系复合是将两个矩阵作逻辑积运算: 。所谓矩阵逻辑积,实际就是普通的矩阵乘法,但是将数乘换做逻辑与、加和换做逻辑或。
三、关系的性质
接下来我们总假设关系 是一个集合 上的关系,即 。
1.自反性
如果对于任意 ,都存在 ,那么就说 是自反的。反之,如果都不存在 ,则说是反自反的。
我们发现上述定义是针对 中的全体元素说的,因此自反性和反自反性都是非常严格的定义。一个关系是自反的那么必不反自反,如果反自反则必不自反,也就是自反性和反自反性是互斥的(除非 是空集!)。但是由于这两种性质非常严格,一个关系可以既不自反也不反自反。
实数域上常见的自反关系显然有相等,以及带有“相等”的大于等于、小于等于,这些符号两边的数字相等则式子为真;常见的反自反关系有大于和小于,符号两边的数字相等则式子不成立。
显然,自反与反自反与恒等关系间存在联系。若一个关系是自反的,那么恒等关系必是它的子集,即 ;如果一个关系是反自反的,那么恒等关系与这个关系没有交集,即 。
当我们用关系矩阵来表示这个关系的时候,如果其对角线上都是 ,那么这是一个自反关系;如果都是 ,则是一个反自反关系。否则既不自反也不反自反。
2.对称性
现在讨论全体的 。如果 也属于 ,那么称 是对称的;而在 的情况下,如果 都属于 ,那么称 是反对称的。更加公理化的定义是:
当然从关系矩阵的角度来看对称性和反对称性更加直观。对于对称性,上述定义要求对称关系的关系矩阵是一个对称矩阵,即关于对角线对称,即转置矩阵与原矩阵相等 ;而对于反对称性,则是要求非对角线上两个对称的元素 和 都不能同时为 。注意到 ,这是让我们不用关心对角线元素,也就是说自反性不影响反对称性。
从集合的角度而言,如果 则关系是对称的,这对应上述的转置矩阵与原矩阵相等;而如果关系与其逆关系的交集是恒等关系的子集,即 ,即可判定它是反对称的。
对称性和反对称性也是非常严格的,两者互斥(除非 是空集!),但是一个关系可以既不对称也不反对称。实数域上的典型对称关系是相等和不相等,而其他的大于、大于等于等都是反对称关系。
3.传递性
传递性比较类似于关系与其自身的复合。如果对于任意 ,都有 ,那么称关系 是传递的。更加公理化的定义是:
关系矩阵不能直观反映关系是否具有传递性。为了更简单地判定关系的传递性,我们通常计算关系与其自身的复合 。如果 ,那么关系就是传递的;否则不是传递的。
实数域上的大部分关系都是传递的,比如相等、大于(等于)等。
4.关系性质的性质概括法定义
上述中,从集合角度来考察关系性质的,就是性质概括法,可以利用之来验证关系性质。现总结罗列如下:
(1) 具有自反性:
(2) 具有反自反性:
(3) 具有对称性:
(4) 具有反对称性:
(5) 具有传递性:
5.关系运算与关系性质
首先给出下表:
表 1 关系运算与关系性质表
| 运算 | 自反性 | 反自反性 | 对称性 | 反对称性 | 传递性 |
现在解释上表的含义。这张表描述的是,如果给出的两个(或一个)关系都具有某种性质的话,那么运算结果是否还有这种性质。比如,如果 都对称,那么 也对称;如果 都自反,那么 不一定自反。
四、关系的闭包
还是假定关系 是一个集合 上的关系,即 。这个关系可能不自反、或者不对称、或者不传递,但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手段扩展这个关系(也就是添加一些有序对元素)、并且只添加最少量的元素,使之成为一个自反或对称或传递的关系。这个新生成的关系称为闭包。
1.自反闭包
正如上述,自反闭包是在原关系的基础上,以最小的扩展生成自反关系。 的自反闭包记为 ,这是取 的首字母。由于只要恒等关系是关系的子集那么关系就是自反的,因此 。
- 自反闭包是原关系的扩展,即原关系是自反闭包的子集: ;
- 自反闭包是自反关系: ;
- 对于任意包含原关系的自反关系 ,自反闭包亦是它的子集: 。
自反闭包可以证明一个关系是自反的,只要一个关系的自反闭包等于它自己。也就是若 则 自反,反之亦然。
自反闭包保持子集关系,即若 ,那么 。
自反闭包与集合的交与并是可交换的,即:
2.对称闭包
的对称闭包记为 ,这是取 的首字母。为了以最小的扩展生成对称关系,只需要将关系遍历一遍,添加原本没有的对称有序对即可,即 。
- 对称闭包是原关系的扩展,即原关系是对称闭包的子集: ;
- 对称闭包是对称关系: ;
- 对于任意包含原关系的对称关系 ,对称闭包亦是它的子集: 。
对称闭包可以证明一个关系是对称的,只要一个关系的对称闭包等于它自己。也就是若 则 对称,反之亦然。
对称闭包保持子集关系,即若 ,那么 。
自反闭包与集合并是可交换的,但与集合交不是,即:
3.传递闭包
的传递闭包记为 ,这是取 的首字母。
- 传递闭包是原关系的扩展,即原关系是传递闭包的子集: ;
- 传递闭包是传递关系: ;
- 对于任意包含原关系的传递关系 ,传递闭包亦是它的子集: 。
传递闭包可以证明一个关系是传递的,只要一个关系的传递闭包等于它自己。也就是若 则 传递,反之亦然。
传递闭包保持子集关系,即若 ,那么 。
传递闭包与集合的交并只有子集的关系:
注意到到这里为止我们还没讲如何从原关系生成传递闭包。为此,我们需要先引入关系的幂。关系的 次幂,记作 ,是关系与自己的 次复合。例如, 。
从关系矩阵的角度来说,取 的关系矩阵中的某一个元素 。若 ,那么这说明元素 到 之间具有一条长度为 的通路。例如,原关系的关系矩阵就是在描述哪些元素间具有直接通路,也就是长度为 的通路。
在一个传递的关系中,若两个元素间具有一条长度大于等于 的通路,那么这两个元素间就应当有一条直接通路。因此,我们每计算一次 ,就是在寻找任意两个元素间的 通路,当我们从 遍历到正无穷的时候,就相当于找到了所有长度的通路。这样,只要在“有通路”的两个元素间建立一条直接通路,我们就生成了原关系的传递闭包:
是中间的关系广义并的简记。然而实际上我们不可能一直计算到无穷大。假设 中有 个元素。如果一条通路长度大于 、那么这条通路必然会经过重复的顶点(鸽笼原理),因此这条通路已经是至少两条长度小于 的通路的相连了。也就是说,我们只需计算到 即可结束:
4.Warshall算法
Warshall算法实际就是图论中的Floyd算法。这个算法是利用递推式,从 开始,计算到 为止。 本身就是传递闭包结果,这省略了求广义并的过程。
记 为矩阵 的第 行 列元素。第 个矩阵由上一个矩阵,也就是第 个矩阵完全确定。递推式是:
五、等价关系
等价关系是一个非常严格的关系。如果一个关系同时是自反关系、对称关系、传递关系,那么称它为等价关系。实数域上的典型等价关系就是相等。
接下来假定等价关系 。
1.等价类
等价类是一个集合,它的元素来源于集合 ,也就是说它的元素不是有序对。等价类必须基于集合 中的某个元素,例如 ,将所有与 等价的元素囊括进来,就形成了 (所在等价关系上)的等价类,记为 。也就是:
由于自反性,等价类中必然至少有一个元素,因此等价类不可能是空集:
2.代表
既然等价类内的任意一个元素都是等价的,那么取任一个元素它都能“代表”这个等价类。也就是说,只要 ,那么 就是这个等价类的一个代表。当然 本身也是这个等价类的代表。
任取集合 中的两个元素 ,它们之间要么等价要么不等价,因此它们代表的等价类要么相等要么没有交集,也就是:
必居其中之一。
3.商集
商集是一个集合族,它是以等价类作为划分依据的等价关系的划分。 11 复习:将一个集合 划分为几个互不相交的部分,每个部分自成一个集合,那么这些集合就可以形成一个集合族,称为 的划分,记为 。划分中的每一个集合称为一个划分块。
也就是每一个等价类都是一个划分块。 中所有元素的等价类构成的集合族,称为集合 关于等价关系 的商集,记为 :
商集作为集合 的划分,显然其广义并就是集合 :
六、偏序关系
如果一个关系自反、反对称、传递,那么称它为偏序关系,也简称为偏序,此时我们可以用一个类似小于等于的符号 来表示它。
在此基础上,如果它是反自反的,那么称之为严格序关系。事实上,如果一个关系既反自反又传递,那么它必是一个反对称关系。
如果一个关系自反且传递、但不反对称,那么称它为拟序关系。
接下来我们着重于偏序关系 ,或者写成 :
1.偏序集与比较
偏序集需要包含偏序关系、以及偏序关系所处在的集合,记为 。注意到反对称性只要求两个元素 的有序对 不同时存在,也即允许两者都不存在,此时既不存在 也不存在 ,则称 间不可比。反之,称为可比的。当 中任意两个元素都可比,那么称偏序集 是全序的,或称为线序的。
假如 间有 ,并且中间不存在一个元素 使得 且 ,则称 覆盖 。
2.哈斯图
哈斯图是一种简化的关系图,用于表示一个偏序关系。
由于偏序关系是对称的,每个元素必有一条指回自己的环,这显然可以省略;
由于偏序关系是传递的,两元素间有长度大于等于 的通路则必有直接通路,因此略去所有长度大于等于 的通路。这意味着只有一个元素覆盖另一个元素时,两者间才有边;
规定偏序关系中较大者总画在较小者的上方,这样可以略去方向。
3.元与确界
首先我们来讲讲极大元、极小元、最大元、最小元:
取 中的某一个元素 。如果在 中没有比 更大的元素,那么称 为极大元;反之,如果在 中没有比 更小的元素,那么称 为极小元。
如果 大于等于 中所有的元素,那么称 为最大元;反之,如果 小于等于 中所有的元素,那么称 为最小元。 22 这两段话乍一看没啥区别,但关键在于是否是对“所有”的元素!如果存在与 不可比的元素,那么 就不能是最大元或最小元。
因此,如果 是最大元,那么它亦必是极大元;如果 是最小元,那么它亦必是极小元。(只有)在偏序集是全序的情况下,如果 是极大元,那么它亦是最大元;如果 是极小元,那么它亦是最小元。
再者,偏序集可以既没有最大元、也没有最小元,但如果有最大元、则最大元必唯一,如果有最小元、则最小元必唯一。然而,极大元和极小元的数量可以不限,既可以没有,也可以有多个。
接下来我们讲讲上界、下界、上确界、下确界:
“界”是针对偏序集 的子集来说的。从偏序集中取一子集 ,如果 中存在一个元素 大于等于 中的所有元素(注意是所有!),则称 是 的上界;反之,若元素 小于等于 中的所有元素,则称 是 的下界。注意,这里只要求 ,也就是 中的元素也可以是 的上界或下界。
而上界中的最小元称为 的上确界,下界中的最大元称为 的下确界。类似于最大元最小元, 可以既没有上确界也没有下确界,但如果有的话必唯一;上确界必是上界,下确界也必是下界。
并且,如果有上界属于 ,那么它必是上确界;同理,如果有下界属于 ,那么它必是下确界。